再一個月就要進入報稅季了,作為繳稅最大宗的社會中堅份子,相比高資產族群的眾多節稅手法,一毛都逃不掉的「感覺」比較心態,總會有些心理不平衡,但是平心而論,近年來國稅局對於高資產族群的加稅措施、實質課稅原則,也令他們漸漸地非常有感。
台灣的確需要進行稅改,但不能像是拼裝車一樣,這裡加一點那裡加一些,三天兩頭就拋出測試性的加稅議題,反彈過大又再來否認,這實在是非常擾民,搞得現在大家不清楚到底要繳那些稅?應稅規定、免稅規定、課稅起徵點在哪裡?
本系列,因此而生,讓大家知道,今年究竟有哪些稅制需要注意!
今年:增加富人稅、房地合一所得稅;相關減稅措施;取消證所稅
富人稅:
- 家庭年所得1,000萬元以上,適用的稅率由40%調高為45%
- 股利所得的可扣抵稅額減半
減稅措施:
- 單身標準扣除額-7.9萬元調高為9萬元
- 夫妻申報的標準扣除額-15.8萬元調高為18萬元
- 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0.8萬元調高為12.8萬元
房地合一所得稅:
- 2016年以後取得之不動產適用之,稅基為:出售價-買進價-費用-土增稅稅基(也就是土地漲價數額,非稅額)
- 相關規定:
持有期間
|
稅率
|
<1年
|
45%
|
1-2年
|
35%
|
2-10年
|
20%
|
10年以上
|
15%
|
若符合自住*條件且滿6年,則所得400萬以內免稅,超過400萬的部分課10%。 (*持有、設籍,並且無出租無營業使用)
取消證所稅:
這裡必須提醒,雖然證所稅已經取消,但是今年仍然必須要申報去年的證所稅。
這些規定使得稅收有增有減,根據財政部的資料,減稅措施共損失約100億元稅收;增加富人稅的部分,綜所稅率調高到45%,增加100億元稅收、股票族的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則增加500億元稅收;若說劫富濟貧似乎也不為過呀。
今年的查稅,主要重點對象為月子中心、老人照護所、醫美及植牙業者…等,我在 這一篇 已經有詳細說明,除此之外必須要提醒大家,近年來國稅局針對租金收入這一塊的查核也是非常積極,若納稅人有租金支出的部分每年可列報12萬元,相對的,有出租房屋的收入部分當然也要列報租金收入,應報未報或是低報收入可是會觸法,切記勿以身試法,屆時落得連補帶罰的下場。
若是在稅務上有任何的問題,誠心建議各位可以請教盛亞專業的顧問團隊,優秀的會計師在這裡等著你來電!
預告:下一篇,將會和大家說明夫妻報稅的五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