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晚間行經國道一號驅車北上,說時遲那時快就在匝道口附近被沒有保持安全車距的小客車從後追撞,所幸當時正值下班時間車流量大車速慢,人沒有大礙倒是筆者的寶貝愛車準備進廠大修。當下氣憤歸氣憤,仍是冷靜的請交通警察到場處理,並進入交通大隊錄完筆錄跑完流程,準備等候後續維修廠報價以及與肇事者保險公司聯繫理賠的動作。
朋友們都紛紛致訊安慰我:小災!消災!感謝親朋好友的關心之餘,也讓我想起過去曾經讀過的關於車禍保險理賠的重要文章,今日將這篇文章的重點再度節錄出來,希望讓讀者朋友們有些提醒與收穫,以免誤踩地雷!
車禍保險公司必賠嗎!?哪些狀況保險公司一毛都不會賠?請大家提醒大家:
1. 被水淹過再發動導致故障之車輛—在水中熄火就等救援吧。
2. 被保險人主動放棄追償的—別隨意放過肇事者,除非有自掏腰包的打算。
3. 事發後沒有即時報案者—48小時內要記得通知保險單位。
4. 新車未上牌照,或臨時牌照過期造成損失者—此在車險的免責條款中有明文規定。
5. 未按時驗車或驗車未過者—養成良好習慣才不是找自己麻煩。
6. 撞了『自己人』—意即被撞兩輛車皆為同一保險人。
7. 在收費停車場被竊車—保險公司合理認為責任歸屬應為收費停車場,屆時記得保留收費憑證以保護權益。
8. 車鎖被敲未偷走— 汽車竊盜險指的是整台車失竊的情況,並不包括放在車上的財物。
9. 爆胎—輪胎屬於損耗品,輪胎因使用時間長引起的老化、開裂比較普遍。所以輪胎到底是因為事故受損,還 是人為損壞,保險公司很難界定,所以一般會視為汽車零部件的自然老化。對於因爆胎造成的輪胎和輪轂 的「單獨損壞」,保險公司一般不予理賠。
10. 車輛維修期間造成損傷—責任歸屬於維修廠商。
11. 酒駕造成事故—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12. 肇事逃逸者。
當然最後還是要提醒讀者們一個觀念:我們都會為自己的愛車保上一份基本的保險或是更高額的全險,那麼身為車主的自己,難道更不如自己的車嗎?是不是也應該為自己保上一份『合乎身價』的保單?
盛亞顧問致力於所有的美好事物上,積極開創財富新契機,讓您安全無虞地達成人生中每個夢想階段,是我們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