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 星期四

[勞務檢查大地震,請做好防災準備 PART II]

[文章撰寫:陳信智 Hsin Chen]


三月勞檢,全台哀鴻遍野火,燒到了誰?
上回,我們提及引發此次大動作勞務檢查的主因,並列了八大項重點抽查資料後,有客戶來信詢問出勤資料是否限簽到簿或是打卡鐘的形式?保存年限多久?在此,我們先回答相關的問題:舉凡能如實際載明出勤時間的工具皆可,如簽到簿、打卡鐘、門禁卡生物辨識系統......等,但當雇主接受勞務檢查時,應以書面方式提出,保存年限也從一年延長至五年


這回,延續上次的內容,採倒敘法,先聊加班費計算,再談請假紀錄,最後則是排班表。(變形工時暫不列入本篇討論之中)

加班紀錄及計算
其計算方式以單日為劃分,月薪換算成時薪為基準。前兩個小時,乘數為1.33;後兩個小時則調至1.66,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加倍給付。

請假紀錄
勞基法上有關勞工之假共三種:例假、休假、特別休假。今年實施之新法規定,勞工每七日須至少有一日為休息,作為例假;一年當中共12天休假日。

排班表
根據上述的工時與休假規定,詳列上班及休假時間之班表屬之。
(以上內容皆根據勞基法卅條等規定所做出之整理)

勞務檢查如火如荼地進行;新北市勞動雲的線上通報系統也正式上線,使得檢舉更加方便。企業主們,請步步為營!
新北勞動雲-線上通報:http://ilabor.ntpc.gov.tw/cloud/GoInspect/form

若雇主對於勞務規劃一事仍感棘手,我們團隊有專業的勞務博士能為您分憂解勞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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