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勞檢,全台哀鴻遍野,火,燒到了誰?
上回,我們提及引發此次大動作勞務檢查的主因,
這回,延續上次的內容,採倒敘法,先聊加班費計算,再談請假紀錄, 最後則是排班表。(變形工時暫不列入本篇討論之中)
加班紀錄及計算:
其計算方式以單日為劃分,月薪換算成時薪為基準。前兩個小時, 乘數為1.33;後兩個小時則調至1.66,於休假日工作者, 工資加倍給付。
請假紀錄:
勞基法上有關勞工之假共三種:例假、休假、特別休假。 今年實施之新法規定,勞工每七日須至少有一日為休息,作為例假; 一年當中共12天休假日。
排班表:
根據上述的工時與休假規定,詳列上班及休假時間之班表屬之。
(以上內容皆根據勞基法卅條等規定所做出之整理)
勞務檢查如火如荼地進行;新北市勞動雲的線上通報系統也正式上線,使得檢舉更加方便。企業主們,請步步為營!